房贷七折优惠年底终止是谣言 引起房价小幅震荡
www.bz163.cn 时间:2010-01-10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本刊从住建部权威人士处独家获悉,目前实行的住房优惠政策大部分无截止日期
房贷7折优惠“年底终止”是谣言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胡雪琴、姚冬琴/北京报道
“去年底出台的住房优惠政策或将在2009年12月31日截止。”近日,这样一条消息在房地产业界和媒体上不胫而走。百度一下,相关新闻达316万条之多。但住建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均无明确说法。这让无数观望中的购房人陷入焦灼。
为了搭上优惠政策的“末班车”,上海、北京等地楼市在10月底、11月初出现了“集中成交”的现象。已经买了房、享受了优惠政策的人们也开始在网上讨论,“我的房贷怎么办,是继续7折,还是随之升高?”
一时间,“住房优惠政策取消”成为当下最热门的话题,甚至引起了房价小幅震荡。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大部分优惠政策并无截止日期
从接近住建部的一位权威人士处获悉的消息,让《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大感意外。该人士表示:笼统说住房优惠政策到期并不准确,因为去年底大部分优惠政策条款并无截止日期,仅有转让住房的营业税优惠一项年底到期。
记者随后在梳理相关政策后发现,国家去年出台的关于住房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共有4份,分别为:财税[2008]137号、银发[2008]302号、国办发[2008]131号和财税[2008]174号。
其中,财税[2008]137号(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302号(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均为2008年10月22日发出。
财税[2008]137号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记者注意到,该文件最后有“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字样,并没有截止日期。
银发[2008]302号文件则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该文件同样只明确了实施日期:2008年10月27日,也无截止日期。
唯一例外的是,个人转让住房的营业税减免政策即将到期。国办发[2008]131号和财税[2008]174号都明确规定了,这一优惠政策“到2009年12月31日截止”。
至于营业税优惠政策是否延期,《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致电财政部税政司询问,对方回答,“在相关政策未正式出台前,不便回答”。
营业税是否需要延期?专家认为各有利弊。有利的是,该条款鼓励了二手房交易,对房地产市场形成正面刺激,客观上扩大了内需,有利于居民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但负面的则是有可能推动投机性购房,导致住房供求矛盾更加突出,推动房价过快上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营业税优惠取消也罢。”有专家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