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防“爆炒”±80%拉“红线”
www.bz163.cn 时间:2010-01-05 来源:http://www.bz163.cn
为配合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警示和防范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过度炒作风险,深交所昨日晚间发布的《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创业板交易制度与主板保持一致,但创业板新股上市涨跌超80%停牌至14∶57。另外,证监会昨日也对首批10家创业板企业的询价情况进行了披露。
同时,为回应近期业界的询问,证监会发布正式文件称,基金投资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应属合法。
9月22日,证监会基金部向各基金公司以及各基金托管银行下发了名为《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板上市证券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的函件。《说明》明确,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符合《基金法》规定,属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
新规严防首日爆炒
根据《通知》规定,创业板在中小企业板现有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20%、±50%临时停牌阀值的基础上,新增±80%停牌阀值且直接停牌至14∶57。同时,《通知》还沿用了中小企业板现有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重大交易异常账户处理方式,并对证券公司在投资者教育和客户交易行为规范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在总结中小企业板,特别是恢复新股发行以来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创业板公司规模较小、概念新且估值难、新股上市首日价格波动性可能更大等特点,增加了直接停牌至收市的新停牌指标,目的在于进一步防范和控制交易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针对市场上普遍关心的创业板交易制度问题,该负责人介绍,除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外,创业板交易制度与主板保持一致,仍适用现有《交易规则》。今后,深交所将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交易情况,不断完善包括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等在内的各项交易制度安排。
发行市盈率高于中小板
同时,昨日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披露了10家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询价情况。
这位负责人指出,在10家首批发行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询价过程中,证监会尊重市场和投资者的意愿,没有对股票价格进行窗口指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遵循谨慎性原则,10家公司中,绝大多数公司的定价低于询价对象报价的中位数。
但是,这位负责人表示,由于这10家公司是首批发行的创业板企业,市场对公司成长性的反应较好,因此,发行市盈率可能较中小板企业偏高。
鉴于创业板企业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的特点,证监会建议投资者关注创业板公司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同时,证监会将督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详细披露定价过程,并充分揭示风险。